单用3项罪名并不够,警方再用更重的“反人口贩卖”法令,重新逮捕涉嫌逼迫妻女卖淫的狼父!

这名狼父与7个嫖客的延长拘留期于周六届满,据知警方会在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人口走私法令下,重新拘捕他们。

雪州警察刑事调查局主任拿督法兹尔表示,8个嫌犯将于周六(25日)扣押到加影法庭,以申请新的延长拘留令。

为示重视这起案件,警方与雪州总检察署商讨后,除了援引刑事法典第376(B)乱伦条文、第372利用任何人作卖淫目的条文,与儿童法令第43(1)(A)条文,将增加援引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人口走私法令查案。

43岁主嫌是罗里司机,他被揭发5年前起,逼迫妻子到外劳宿舍卖淫、3年前性侵年仅10岁的长女,今年变本加厉逼迫妻女卖淫,每次交易收费100令吉。

此事于本月12日被揭发后,主嫌一度企图逃之夭夭,惟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分别在安邦、蕉赖与加影地区,将他及外籍嫖客拘捕归案。

其中一名落网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向警方供证曾付款100令吉的嫖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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