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至今却没有特定的保护王室法令或欺负君法令,然而这不代表国民可随意侮辱或批评王室成员,因为现有的《煽动法令》可对付任何侮辱王室成员的人士。

没有相关法令,不意味可以在言论自由下,随意侮辱或破坏王室,因为政府执法单位向来都以非常严谨的姿态,来维护国家元首及各州王室。若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侮辱统治者的言论,执法单位可援引《煽动法令》对付涉及人士;煽动法有清楚阐明侮辱王室的罪名及罚则。

此外,联邦宪法也有维护王室权益的条文,这更说明王室的地位不容随意挑衅破坏。最近的大马政变事件,警方共接获至少10项侮辱国家元首案件,目前已逮捕5人并将提控上庭,至于其他涉案者仍在追捕中。

其实,希望联盟执政期间,已准备制定新法令及修改现有法律,遏制不负责任者的攻击和侮辱,以保护马来统治者及王室。这项建议引起各方关注,希盟政府是否会制定类似泰国或柬埔寨欺君罪的法令。

根据泰国的欺君法,任何人诽谤、侮辱或威胁国王、王后、王储或摄政王,将面临三至15年监禁。柬埔寨去年2月也制定类似法律,规定任何人侮辱国王可被判监长达五年。

不过,据当时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表示,这并不是仿效类似泰国的欺君法,反之将先研究一些英联邦国家的君主立宪制,同时探讨现有法律对诋毁统治者等罪行的罚则,因为当局认为部分罪行的惩罚太轻。此外,前首相敦马哈迪当时提及,有必要更清楚地定义什么行为或言论才构成“侮辱王室”罪名。

无论如何,希盟政府当时的建议没有新进展下文,至于由丹斯里慕尤丁领导的国民联盟新政府,是否会延续希盟的建议,则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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