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5年的穆斯林私生女罗斯丽扎改教案,今日在联邦法院宣判她是非穆斯林。

罗斯丽扎的生父是华裔穆斯林,而母亲是佛教徒,是非婚生子女,从小由母亲抚养长大,于2015年提出上诉,要求宣判她为非穆斯林,而伊斯兰教法庭是无权对她作出司法权。

她于2017年6月22日在莎阿南高庭败诉,此案带到上诉庭后,也在2018年4月25日被驳回上诉,后来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20日发出准令,允许罗斯丽扎针对两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并由联邦法院定夺。

去年12月16日,联邦法院在聆听了双方的陈词后,决定保留判决并择日下判。

今日在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九司,基于罗斯丽扎并非婚生子女,且从未当作穆斯林抚养,因此裁定她应给认定为非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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