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拿督头衔,6万或12万令吉有交易,而且还可以分期付款。
“在街上随便丢一块石头,都可以击中一个拿督”,在大马民间常有人这样戏言来讽刺拿督氾滥。
确实我们的周遭很多拿督,这项拿督有不少就是俗称的“假拿督”,他们都是通过金钱交易,买外国拿督的头衔。
大马警方上周破获120名国人在印尼获“苏丹英德拉吉里”册封“拿督”勋衔案。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周二召开记者会说,自警方宣布破假拿督案后,投诉中心就一直接获不少“拿督”致电询问,多数都显不安。
他引述这些“拿督”的话,指当初拿了这个头衔,现在如何是好?他认为,买拿督的人,主要是为了爱炫、生意用途与藉机行骗,而这些人甚至还可分期付款买头衔。
在大马,只有国家元首、苏丹与州元首才能颁发各种勋衔,而外国颁发的勋衔,包括英女皇的勋衔也须元首批准才能在大马受承认。
张天赐指,这些致电来投诉部的拿督显然有些懊恼,他们认为若失去了头衔,就感觉没面子,“我做了拿督,太太是拿汀,如果没有了怎样面对大家?”
张天赐曾于2003年向时任管理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莱斯雅丁反映此事,并待2017年政府才落实《2017年勋衔相关罪行法令(787法令)》,对付不实与涉及头衔非法交易的活动与人士。
他直言,这些不受我国承认的“拿督”,或他们从事的不法活动,已令真正受封者蒙羞。他劝告在外国受封其他头衔的人士,不得利用这些头衔在我国进行不法勾当。
此外,该部高级法律顾问拿督汤木也提醒非受封者,不得在车牌安装头衔,也不得在工作名片印制受封头衔。
他说,若从商者受误导以为对方因在社会有名望有地位而受封头衔后签约,一旦生意欠佳而不满,可使用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假藉受封头衔而索赔。
另一方面,出席记者会的马来西亚联邦拿督理事会(MDPM)副主席拿督郑源炳宣布,目前筹备成立一个以该理事会为首的一个全国拿督协会,以遏止假拿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