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泊车示意图。

双重泊车固然有错,但被挡住去道的苦主,在愤而撞车砸车镜前请三思,因为这些行为将会害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双重泊车的问题存在至今,倘若真遇上了双重泊车被挡道,千万别轻信路人谗言,撞损、砸坏他人轿车属违法,刑罚比双重泊车更为严重。

据执业律师指出,双重泊车者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8条文,即阻碍交通导致其他人的不便,罪成将面临最低1000令吉至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或一年监禁,或两者并施。

但是,若被挡着去道的车主选择开车冲撞轿车,则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即疏忽驾驶导致意外发生,罪成将面临最低4000令吉至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年。

双重泊车示意图。

以近期为例,一名启姓男子是于12月6日在旧古仔路用餐时,因找不到停车位而双重泊车,虽然有留下联络号码,而被挡住去道的车主大叔,则怒撞了挡道的轿车。

当启男赶到现场后,大叔仅表示当时没看到有车子停在后方,故而撞上,双方也对此争论不休,甚至启男将整个事情缘由上载至网络评理。

虽然网络舆论几乎一面倒地批评双重泊车属“有错在先”,但也不乏有人强调两件事情不能相提并论,撞上别人的车依旧也是有错。

早在2019年12月9日,吉隆坡一名车主被挡住去道而“卡死”长达18小时之久,但他仅“赠送”对方一个保险套,留言揶揄“希望别再有另一个你出现。”

也有一名妇女在吉隆坡停车位取车时遇上双重泊车挡道,为急着回家顾孩子,硬开车从缝隙里钻出来,但期间发生一些碰撞,撞损了违例的轿车。

-bot-

留言

请输入你的评论!
请在这里输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