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视频需申准证”论在24小时内快速发酵,随着网民群起挞伐后,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U转,强调无意用法令钳制社媒自由,更指是“媒体错误报道”,但此举反而令骂声更大。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于23日表明,所有将影片发布在社交媒体者,都必须在7天前向国家电影局作出申请以获取准证,而这些是包括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和自媒体。
在该言论发酵后,他也在其个人推特上发文澄清,国盟政府无意用此法令钳制社媒的自由,并强调是媒体错误描绘了他在国会上的回答。
“该法令条文设立时,当时都还有社交媒体。”
他补充,通讯部认为有必要以当下的科技去修改这项法令,并欢迎外界对此提出建议。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也迅速发出一则长达55秒的视频,他先对于“拍视频需申准证”表示强烈抗议,希望给与媒体和网络自由,也要求对方撤回言论。
林冠英先是以正式官方地表述出自己的观点后,在视频的最后几秒里呛对方,“如果制作这个视频会被提控,就提控啦”(Kalau buat video ini nak “charge”, “CHARGE”-lahhhh)。
公正党主席安华也迅速发文告强调,赛夫丁的言论表明了政府希望所有政党,无论是政治人物、社交媒体和人民,都因发布违例或与政府观点不符观点的消息或内容,而遭到对付。
他说,希盟执政时成功将媒体自由提高到已是提升国家形象的地步,也使外国投资者充满信心,但赛夫丁的言论是将媒体自由倒退一大步,也是抹杀了希盟执政时所作出的努力。
除了政治人物第一时间发言,涉及最大的便是人民,因为在人手一机的时代,都会拍摄一些影片留念或作生活记录,也有者以此维生,如网媒、网红、网卖、自媒体、摄影工作人士。
部分媒体业或摄影人士表示,“老板,我只能拍照而已,视频不能拍哦”,“官方记者会是否要提早一星期给与通知,好让我们作申请”。
甚至有就读大众广播系的学生提问,“请问我拍视频的功课,也要申请吗?”,“老师,你提供的视频素材,有没有作申请哦?”,“每星期都要花时间申准证喽,功课肯定迟交”。
网民表示,“敦马和纳吉经常网上直播,有准证吧?”,“新闻不自由、言论不自由、拍片都不自由,下次将会是服装不自由”,“那些靠拍片上载网络维生的人,要‘失业’喽”。
另外,对于赛夫丁作出澄清后,网民依旧没放过他,指“又是错误报导,又是媒体的错,没有新意的借口”,“过时的法令,还拿来用”,“被大家骂到乱后,才出来指责媒体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