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吸毒后驾驶撞死一名海军耳的女司机,昨日被判处坐牢6年和罚款800令吉后,网民怒轰刑罚太轻。

部分网民认为,女司机是因吸毒而撞死人,让一个家庭从此留下一个遗憾,罪不可恕,若不是判处一命赔一命,也起码是重刑罚。

由于我国今年的交通部不断声明将要更新、修正交通法案,如酒驾刑罚将会判处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10万令吉,开车使用手机罚款3000令吉等等,使得网民对于刑罚有个既定印象,认为女司机面对的刑罚应该比上述更重。

交通部部长魏家祥曾于7月15日提出,将会提呈修正1987年l陆路交通法令第41至45条文的刑罚,包括加重酒驾、毒驾和鲁莽驾驶的刑罚,提升至监禁20年或10万令吉罚款,或吊销执照20年,但重点是,这些尚未完全落实。

虽然有证据指出女司机确实是吸食毒品后驾驶,但同样弄死一条人命,若不是依凭“谋杀案”的唯一刑罚死刑,也起码是“误杀案”的最高监禁30年,但基于控方是援引现有的交通法令之下,法官只能作出相关判处。

不少网民留言怒轰“没有执照,还吸毒后驾驶撞死人,只是坐牢6年”、“要杀人别直接动刀枪,请选用吸毒后开车撞死目标”、“她这么一撞就毁了一个家庭,这刑罚合理吗?”、“没事,撞死1人,坐牢6年后又再犯吗?”

其实呢,也有不少网民并非针对女司机的刑罚如何,更多的是对于海军原本有着幸福家庭,但被一场意外毁坏而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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