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偷窥女房客洗澡被抓包后,被告在法庭上认罪,被判处2000令吉罚款,而女受害者得知后,发文反讽“仅以罚款解决一切”。

起初,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建议私了,但后来新山南区警方正式接获投报后,于11月22日正式逮捕被告张伟彦(译名),今日被控上庭时认罪,被判处2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作为代替。

据控状,被告是于11月13日早上7时15分,在柔佛新山实达英达花园的住宅里,偷窥林姓女子洗澡,触犯了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

女受害者得知被告庭上认罪后,并没有做更多的解释,仅以一句“RM2000 settle 一切”,讽刺偷窥案仅以罚款解决。

期间,女受害者被被告的女友信息骚扰,要求马赛克被告的名字,甚至扬言将会透过律师提告她,而她感到非常压力和无奈。

“同样都是女生,难道她都不会站在我的立场想?”

早前,女受害者怀疑自己洗澡时,有人从通风口偷窥,因此在对方偷窥的地点暗藏一部手机,以便录制对方的行动。

她事后在个人脸书发文指,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之下,她在首次报警时,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建议她私了,而她感到非常失望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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