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行管令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额调高至1万令吉的指引,含糊不清,坊间质疑会否发生“冤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表示,违反行管令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额调高至1万令吉,主要是针对严重的违例案件。

他促勿企图制造混淆,法令阐明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而不是说必须是罚款1万令吉。

他强调,授权者有斟酌权,胥视违规个案处理。若是一般的违规,罚款额应是合理的,若是严重违规,例如违法营业的夜总会,顾客又违反SOP,那这类严重违规的个案就可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

“若仅罚1000令吉,对这些业者来说并不沉重,因为他们付得起。罚款1万令吉,旨在遏制发生违规事件。”

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可以是100令吉罚款或是500令吉。严重的违法案件甚至可超过1万令吉罚款。

根据1988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342法令)第24条文并没有阐明罚款额,但如今修改后的条文阐明罚款额可高达1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

这类案件已无法在推事庭审理,因为推事庭的权限最高罚款额是2万5000令吉。因此必须带上地庭或更高级的法庭审理。

早前,根据政府所颁布的宪报,从3月11日起,任何违反防疫条例者的最高罚款额,将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至于违例的公司/团体组织则将面临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达基尤丁说,当局将提供指南给发出罚单的执法者,使用斟酌权视违规情况拟定罚款额。“当中有相关指南,例如没有戴口罩应罚多少,不能任意而为,觉得要罚两千就两千。”

他解释,法令是笼统的一言概之,无法逐一说明,实际执法要看案件的情况,例如重犯者应面对更重罚款。

他指出,政府将动员4000名额外的执法人员来监控标准作业程序的遵守情况。

无论如何,部长的说明仍模糊地带,坊间更生存疑虑,质疑会否发生执法员滥权问题?毕竟从去年开始执行行动管制令后,坊间不时听闻,执法员取缔违反SOP者时引发的不公争议。
因此,这项提高罚款的措施,难免令民众对执法单位信心不足,担心在“官字三个口”下,接下1万令吉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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