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偷窃犯案,不外是为了走捷径捞取不义之财,当然也有些人生活潦倒,在走投无路下,明知偷窃是罪行也铤而走险。
毛贼作案的动机很简单,不就是为了谋财;但平时衣冠楚楚,有高等教育、社会地位背景、高收入的专业或知名人士,竟然干起偷鸡摸狗的鼠辈勾当。实在说不过去吧?
但现实中就有这样“富贼”存在,而槟城日前就有一名私人医院的医生,在居住的公寓范围内,向周遭的楼上楼下邻居单位下手,干下十多宗窃案,偷窃价格不菲的财物、名贵电器、皮箱、电子产品等。但这些贼赃都不变卖,反之收在家里当战利品。
这新闻曝光后,引起全城哗然,网民议论怎么一个好好的医生,却干起贼徒来?而他作案的动机,并不是为了卖贼赃来牟利。行窃动机不是为了;捞财,显然他的行为有些“失常”。
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其实他的所为与偷窃癖或偷窃成瘾有关联。这群体人涉嫌偷窃勾当,并不是单纯为了敛财,反之是他们无法自制的一种失常举动。除了不是为了牟利,他们往往偷窃也没有其它目的,纯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
这种人除强迫性行窃这一单一表现之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也没有智能缺陷。在精神科心理学上而言,这可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的偷窃行为相区别。偷窃癖是一种少见情况,只占偷窃犯罪中的极小部分。
一般是从童年或少年期就开始发生,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这种偷窃行为也有一定的冲动因素,似乎有一定周期,当冲动紧张度升到一定程度,他们会通过偷窃行动带来满足。
有偷窃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而他们不是拿贼赃来自己享受,而是加以藏匿或丢弃。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
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
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
现实例子,过去就有不少著名艺人因涉及偷窃被捕的事件发生,而令人不解的是,他们偷窃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物品。
艺人偷窃案例
*2008年好莱坞华裔女演员白灵,被爆在拍摄电影《爱情牧场》期间,於洛杉矶机场礼品店拿了价值16美元的2本八卦杂志和2组干电池没付钱就想走,结果被店员送进警局。最终她主动认错,上缴250美元罚款,并称这是由于自己在情人节的前一天与男友分手让情绪接近疯狂导致。
*布兰妮小甜甜时常会做出点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包括偷过男士内裤、偷过假发、偷过廉价打火机。她也曾向跟拍的狗仔队炫耀赃物,洋洋得意地说:“我真坏,我偷东西了!”
*香港老唱将林子祥1999年在夏威夷旅游时,因带着自己试过而未付款的眼镜走出超市,被保安认定涉嫌偷太阳眼镜。由于当时情况有口难辩,林子祥选择认罪了事,罚款75美元并留案底。
*上海著名笑星龚仁龙于2001年2月在上海的一家高级时装店里购物时,未付钱就企图将价值5000元的商品带出商店,导致其被以偷窃罪嫌疑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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